1、我院成立招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制订考核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并负责考核和录取工作。
2、成立考核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考核工作。
3、成立招生监察组,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依法对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监督考核录取信息公示工作,受理考生申诉和新生入校时监督资格复查工作。
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综合考核测评流程:成功登录后,阅读测评须知-点击页面下方的“开始答题”,即可开始答题-完成一道试题后,需点击“下一题”按钮,方可回答下一题-测评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将进入已结束页面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