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名单公布后,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申诉。
申诉电话:027-87542868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2018年3月1日
附件1 硕士研究生复试志愿申报表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码(后六位):
原报院系: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原报专业:
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预计3月13日下午4点公示复试结果,双向选择,签录取协议,地点:南五楼613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