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所有入围复试名单的考生填写《复试细则》中的附表二《管理学院2018年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复试信息表》(要求正反打印、贴上1寸近照、本人签名),于3月23日上午资格审查时提交。
2、复试将依据考生初试报考的专业和学习形式分组进行。
3、复试报到时,报考会计硕士(定向)的应届生须提交就业协议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委托培养函原件各一份,非应届生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委托培养函原件一份。
4、报考会计硕士(定向)并被预录取的考生,其所在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否则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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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审计(审计) |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校 | 3 | -- |
会计(审计) |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 | -- | -- |
会计审计 | 昆明财经管理专修学校 | 五年 | -- |
会计审计 | 昆明财经管理专修学校 | 五年 | -- |
会计与审计(会计) |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校 | 3 | -- |
会计与审计 |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 | 三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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