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拟录取名单3月12日下午17:30后见法学院门前公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到东四楼202室提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诉电话027-87557648。
录取原则为: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与复试加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凡出现体检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及格、加试成绩不及格、政审不合格这四种情况之一的考生,一律不予终录取。
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学术学位复试对象与招生指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