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结束后,在集体评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复试成绩及格、体检合格的前提下,将考生初复试成绩、申请材料评价结果、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均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暂定于5月15日公示。
接受考生申诉。咨询、申诉电话:027-87543035。
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