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确定考生复试资格,综合成绩确定考生录取顺序,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学校审定后确定考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学科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同时兼顾导师负责制的原则,结合考生思想品德、体检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建议录取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协调、确认,并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布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省招办、教育部,经上级审核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对初试成绩较高、经复试后不拟录取者,复试小组应写出书面意见。
2018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