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原则、组织与管理、复试考核工作按照杭电研通【2017】3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的取消学籍。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体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以面试为主,如有必要,可增加笔试。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创新潜质和身心健康等。
4、复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占9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占10%。
5、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复试安排:见附件。
联系人:陈老师,0571-87713531。
2019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生仪学院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