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文理科录取规则: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将进档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安排完后,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此类推,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投档考生若出现投档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普通文科考生排序规则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普通理科考生排序规则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艺术类录取规则:认可各省艺术统考成绩,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文化和专业成绩分别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投档分+专业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如与当年生源省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规定执行。
体育类录取规则: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分别达到生源省份同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名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018年衡阳师范学院你校各科类专业录取规则是什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