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
(一)优先录取免试且面试合格的考生。
(二)线上合格考生(专业课按1:2划定资格线且低不得少于100分),分专业根据其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计划录满60人为止(含免试面试合格考生)。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专业课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并列60名的全部录取(若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需报教育厅审批后录取)。对于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在参加考试的合格考生中根据高分到低分原则择优录取。
(三)各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本校网站公示一周后报省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有关工作于5月28日前完成。考生可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黄山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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