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2、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
3、苏州大市范围户籍(退伍军人、消防士兵户籍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矫正视力达0.8(标准对数视力达4.9)。
6、工作时间:实行白班、晚班制。
7、岗位1:招录持A1/A2/B2照驾驶证专职消防队员6名(年龄可适当放宽),兼操作消防车辆;
岗位2:招录专职消防队员6名(如岗位1未招满,则招录7~8名)。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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