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考生禁止将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和记录功能的电子
设备带入复试考场,违反者直接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2.联系方式:0592-6167010张老师,如在复试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投诉电话0592-6167003,薛书记。
3.本实施细则,由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遵照华侨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8年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究〔2018〕14号)的规定执行。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