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根据教育厅规定,学院对复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2.学院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于4月20日前将《2018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意见表》和考生报考材料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学院党委全程监督本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巡视工作。在复试过程中,学院工作小组将深入各院系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监督电话:0592-6167036(党委书记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