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阶段
1.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1)符合条件的学生于9月14日(周四)上午10:00前向学院报名(电话:向春雷老师),申请材料包括:《华侨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1)、本科前三学年的课程成绩单和平均绩点专业排名证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等材料各一份,所有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整理好后提交。未向学院申请或逾期申请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学院组成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选进行审查、考核,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学业竞赛、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等综合条件的考核,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推荐名单,于9月16日-18日进行公示。
(3)学校审定推免生名单: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的推免生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并在院研究生院主页http://grs.***.cn/进行公示。
(4)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要承诺“不放弃推免生入学资格,不参加就业分配,同意学校不予发放就业推荐表,不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同意学校不予打印制作出国中英文成绩单。”如因各种原因放弃推免生资格,愿意接受学校有关处理,包括将推免诚信承诺书寄达本人所去单位。
(二)接收阶段
1.网报培训:研招办将对所有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的报考指导工作,时间另行通知(分两校区进行)。
2.学院组织复试并确定录取名单:网报期间,各学院上网查看并审核报考本学院的推免生信息,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及时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推免生上网确认。各学院根据报考情况组织考生复试,并确定推免生录取名单(本学院的推免生可免予复试,以取得推荐资格的复试分数作为录取的复试分数上报)。
10月25日前未落实接收学校的推免生,其资格自动取消。
3.学校审定推免生接收名单: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报送的拟接收推免生名单进行审定,并在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http://grs.***.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确认并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