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学申请材料
(1)《华侨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附件3)及申请表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申请攻读研究生、本科生学历者适用,可在华侨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
(2)《华侨大学华文学院来华留学人员报名表》(附件4)及报名表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申请攻读汉语进修生者适用,可在华侨大学华文学院主页下载)。
2.奖学金申请资料(一式两份)
(1)《陈嘉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
(2)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后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中英文以外的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译文;
(4)汉语水平HSK证书或英语能力证书(马来西亚华文独中高中毕业生除外),申请英文教学的需提供英语能力证书(港澳台侨学生不必提供);
(5)毕业学校鉴定书或推荐信1份: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2封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请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申请人华人华侨后裔证明(重要)(附件6):
留学生:所在国家华人社团、或较有影响的华人出具申请人为华人后裔的证明函;
港澳台地区学生(仅限于集美校友后裔):由所在地区集美校友会或厦门市集美校友总会出具申请人为集美校友后裔的证明函。
(7)来华学习计划:申请攻读学历生者,提供不少于800字的学习计划。
3.身份证明材料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外籍学生:持所在国护照,且不能同时持有中国国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和《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受理签证证件申请时,将审核确认申请人为外国国籍。外国国籍的学生请仔细阅读《国籍确认告知单》(附件7,或在http://zsc.***.cn/下载),进行相应确认。
请将以上相应类别的入学申请材料、奖学金申请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及体检合格材料(附件8)于2018年5月15日前寄(送)至华侨大学。申请人需根据申请攻读学历层次分别邮寄至不同部门,并将所有材料扫描发送至该部门电子邮箱,其中:
申请普通本科专业者,材料邮寄至华侨大学招生处;
申请硕士、博士研究生者,材料邮寄至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申请汉语言本科、汉语言进修生者,材料邮寄至华侨大学华文学院。
具体邮寄地址及电子邮箱请查看本简章中“联系方式”部分。
2018年华侨大学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申请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