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名额
学院共有推荐名额4名。
(二)推免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境外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毕业后无就业或出国留学的计划。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GPA(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在学院同专业同年级排名前15%以内,且大一至大三各学期设计类课程成绩良及以上。
6、外语水平条件: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7、对于专业特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满足下面条件之一,可以将GPA(平均学分绩点)放宽至学院同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
(1)获得全国级(或以上)设计类奖项三等奖以上,且排名为第一作者。奖项如下:
建筑类:UIA国际建协学生竞赛、国际威卢克斯建筑学生设计大赛(IVA)、Archiprix全球建筑毕业设计大奖赛、亚洲建协学生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作业观摩、中联杯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AutodeskRevit杯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台达杯国际太阳能建筑设计竞赛、亚洲建筑新人战;
城乡规划类:国际城市与区域规划师学会((ISOCARP))、联合国人居署、国际住房与规划联合会、亚洲规划院校联合会(APSA)、全球规划院校组织联席会(GPEAN)、城市规划教育联席(CUPEN)、国际中国规划学会(IACP)等国际机构不定期组织的竞赛;全国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作业交流和评优;
风景园林类:IFLA国际风景园林学生设计竞赛、ASLA美国景观设计师协会年度奖、美丽奖世界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大赛、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大学生设计竞赛、“新人杯”全国大学生室内设计竞赛、中国环境设计学年奖;
(2)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教育部学科评估认可的国内学术期刊,且已见刊的专业论文,具体期刊如下:SSCI、A&HCI、CSCD、CSSCI、建筑学报、时代建筑、建筑师、风景园林、中国园林、国际城市规划、现代城市研究、新建筑、古建园林技术、世界建筑、建筑创作、规划师、室内设计与装修、中国城市林业以及华侨大学期刊分类中规定的二类及以上期刊。
(3)在综合或单项全国大学生竞赛(专业或学术类)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为第一位)。
(4)获得省、部级以上个人奖项。
(三)推免方法
1、本次推免成绩由绩点分数和个人奖励分数两部分组成,绩点权重占比为90%,个人奖励权重占比为10%(高不超过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l绩点分数=绩点(5分制)*20*90%
l个人奖励分数=竞赛1分值+竞赛2分值+论文分值+挑战
杯成绩分值+……
2、个人奖励分数计算由建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认定。
3、考核成绩各专业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