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全国级(或以上)设计类奖项三等奖以上,且排名为第一作者。奖项如下:
建筑类:UIA国际建协学生竞赛、国际威卢克斯建筑学生设计大赛(IVA)、Archiprix全球建筑毕业设计大奖赛、亚洲建协学生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作业观摩、中联杯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AutodeskRevit杯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台达杯国际太阳能建筑设计竞赛、亚洲建筑新人战;
城乡规划类:国际城市与区域规划师学会((ISOCARP))、联合国人居署、国际住房与规划联合会、亚洲规划院校联合会(APSA)、全球规划院校组织联席会(GPEAN)、城市规划教育联席(CUPEN)、国际中国规划学会(IACP)等国际机构不定期组织的竞赛;全国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作业交流和评优;
风景园林类:IFLA国际风景园林学生设计竞赛、ASLA美国景观设计师协会年度奖、美丽奖世界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大赛、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大学生设计竞赛、“新人杯”全国大学生室内设计竞赛、中国环境设计学年奖;
(2)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教育部学科评估认可的国内学术期刊,且已见刊的专业论文,具体期刊如下:SSCI、A&HCI、CSCD、CSSCI、建筑学报、时代建筑、建筑师、风景园林、中国园林、国际城市规划、现代城市研究、新建筑、古建园林技术、世界建筑、建筑创作、规划师、室内设计与装修、中国城市林业以及华侨大学期刊分类中规定的二类及以上期刊。
(3)在综合或单项全国大学生竞赛(专业或学术类)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为第一位)。
(4)获得省、部级以上个人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