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华侨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条件的新生需在8 月26 日前将申请材料邮寄至我校招生处(逾期不受理)。邮寄地址:华侨大学招生处(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 号);邮编:362021;联系电话:0595-22695678。
(二)新生入学报到时,须将申请材料的原件送交至我校招生处核实,并提供相应成绩和排名的查询网站与帐号密码;原件逾期未交者,将作自动弃权处理。联系电话:(泉州校区:0595-22695678
,厦门校区:0592-6161258
)。
(三)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1. 《2018 年华侨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也可在华侨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
2. 高考成绩及排名证明,须加盖县级招办的印章;
3. 各类相应专业考试的成绩与排名证明,须加盖县级招办的印章;
4. 相应获奖证书(注明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及荣誉证书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5. 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复印件。
(四)新生是否符合我校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条件,以我校审核为准。
答案来源于:2018年华侨大学境内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