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主要核查材料为:学校研招办开具的复试通知书;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或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初试《准考证》、初试成绩单;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报名资格者,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不予复试,将其材料退回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