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专业复试小组大胆探索复试工作新思路、新做法,增强
复试的有效性
2、制定具体复试方案、对主持复试的专业复试小组进行招生政 策、文件的学习,操作流程、规章制度的培训,以监督、保证复试的 公正、公平、准确性。
3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主要核查材料为:学校研招办开具的复试通知书;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或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初试《准考证》、初试成绩单;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报名资格者,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不予复试,将其材料退回研究生处。
4、组织复试专业课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等工作。
5、汇总、整理本院复试材料审核、签字、盖章,确认拟录取名
单。
6、复试结束后,及时将复试结果(含录取专业方向、指导教师)
交至研究生处招生办。
复试程序必须公正、规范、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