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实行公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单位向学校上报数据前应将评审名单公示5天,征求师生意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将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再次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请学校主管领导审核,然后将评审名单信息通过系统上报省教育厅等主管部门审核。省教育厅批复后我校再向上级部门上报正式材料。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一经批复备案,各单位务必按照备案情况发放。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发放名单,必须于学期结束前按照申报程序同时填报调减表和调增表(依汇总备案表格式)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经审批通过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将分别由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2018年河南中医药大学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公示与发放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