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标准(高职二年级以上):8000元/人/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高职二年级以上):5000元/人/学年;
3、“学院”奖学金标准(中、高职二年级以上):一等3000元/人/学年、二等2000元/人/学年、三等1000元/人/学年。
(二)助学金
1、高职生国家助学金标准(高职):一等为4000元/人/学年、二等3000元/人/学年、三等2000元/人/学年。
2、中职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中职一、二年级):2000元/人/学年。
3、学院助学金(全部):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三)免学费
1、非艺术表演类中职专业免学费标准(中职一、二、三年级):按专业收费标准免学费,个人不再缴纳学费。范围:农村户口、县镇非农户口学生报到时当场免除;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有10%名额免学费,报到入学时先缴全费,评审通过再予退费。
2、戏曲表演类中职免学费标准(中职阶段):按专业收费标准免学费,个人不再缴纳学费。范围:全部注册在籍就读戏曲专业的中职学生。
3、长沙户籍免学费标准(中职一、二、三年级,限长、望、浏、宁):1000元/人/年。入学以后评审发放,范围:与1、2项不冲突。
(四)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前自行下载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在生源地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开学报到时凭“信用贷款回执”办理学费冲减手续。
(五)征兵入伍学生缓交学费。入学前已办理征兵入伍手续的同学,须按要求正常办理报到手续,并凭入伍通知书办理休学手续,缓交学费、保留学籍。复员后凭退伍证明办理复学手续。
(六)其他企业、社会奖励资助金另行评选发放。
备注:1、参评对象必须是我院在籍在读学生。2、除国家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外,其余的奖、助学金必须提供加盖居委会至县级民政局公章的贫困证明。
2018年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完善奖、助、减、免、贷、补、缓等各项助学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