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8年普通中专和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高职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规〔2018〕42号)规定,五年制、“3+2”和外省学校招生计划如需调整,招生学校须经省教育厅同意后报省招办审核执行;省管学校大中专、小中专招生计划如需调整,由招生学校向学校主管部门沟通确定后报省招办审核执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属学校大中专、小中专招生计划如需调整,招生学校须经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同意后报省招办审核执行。五年制、“3+2”执行原公布的录取分数线,确因生源不足,招生学校可向省招办提出降分申请,降分原则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规定,经省招办批准后可适当降分录取新生,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
2018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集中办理普通中专新生录取手续做好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