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省辖市招生办公室选派工作人员不得超过6人;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选派工作人员不得超过3人。招生学校参加录取工作的人数由学校自定,凭学校介绍信、工作证或身份证报到,食宿费用自理。
按照豫教财字〔1998〕102号文件规定,招生学校应按每生50元标准缴纳招生费。五年制、“3+2”、省管学校大中专、小中专和外省学校招生费交省招办(收款名称: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郑州南阳北路支行,缴款时请务必填写备注:中专招生费)。市管学校大中专、小中专招生费由生源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分别收取。招生学校到省招办办理审核手续时须携带有关缴费证明(汇款单、发票等)。
集中办理新生录取手续地点: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总服务台电话:0371-62890666。
附件:集中办理普通中专新生录取手续工作流程图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
2018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集中办理普通中专新生录取手续人员选派及缴纳费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