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录取时间安排
11月8日,省教育厅、省招办报到。
11月9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招生学校报到。
11月10日,上午9:00召开录取大会。会后招生学校到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集中审核处理“招生服务平台”上待审核新生信息。
11月12日,下午5:30“招生服务平台”关闭信息采集上传、修改、审核等功能。
11月13日,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集中打印所有类别新生录取名册和五年制、“3+2”新生档案。
11月15日,招生学校到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领取新生名册及五年制、“3+2”新生档案,然后到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11月18日,下午5:30录检、审核工作结束。“招生服务平台”省、市、直管县(市)、招生学校管理端关闭。
11月19日,集中办理普通中专新生录取手续工作全部结束。
(二)集中录取机构设置
集中办理新生录取手续期间,省招办设立录取联络组、纪检监察组、行政管理组、信息管理组、计划管理组、录取检查组、审核组、宣传组。录取联络组负责本次集中办理新生录取手续的组织工作,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录取中出现的问题,接收和处理各类请示报告,解答招生录取有关政策和规定;纪检监察组负责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违纪情况的调查处理;行政管理组负责会议安排、物资供应、安全保卫、通讯文印、财务等工作;信息管理组负责网络环境、应用系统部署维护及安全,负责信息技术支持及做好网络打印新生名册服务工作;计划管理组负责核对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调整经批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检查组负责审核五年制、“3+2”录取分数线,检查各种录取手续是否齐全;审核组负责审核缴费情况,加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普通中专录取专用章,整理新生名册,向学校分发新生名册;宣传组负责相关新闻发布等工作。
省招办在集中录取现场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提供局域网及工作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其余办公用品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自行准备。招生学校自行携带电脑并通过互联网访问“招生服务平台”。
(三)人员选派及缴纳费用
根据工作需要,省辖市招生办公室选派工作人员不得超过6人;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选派工作人员不得超过3人。招生学校参加录取工作的人数由学校自定,凭学校介绍信、工作证或身份证报到,食宿费用自理。
按照豫教财字〔1998〕102号文件规定,招生学校应按每生50元标准缴纳招生费。五年制、“3+2”、省管学校大中专、小中专和外省学校招生费交省招办(收款名称: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郑州南阳北路支行,缴款时请务必填写备注:中专招生费)。市管学校大中专、小中专招生费由生源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分别收取。招生学校到省招办办理审核手续时须携带有关缴费证明(汇款单、发票等)。
集中办理新生录取手续地点: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总服务台电话:0371-62890666。
附件:集中办理普通中专新生录取手续工作流程图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
2018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集中办理普通中专新生录取手续人员选派及缴纳费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