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相应考试类别报到处报到(声乐、器乐类的听写和乐理笔试提前45分钟入场),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须听从引导员指引,到指定位置抽取考试编号,并将号牌佩戴在身体醒目位置,按照所抽取的顺序列队候考。
3.考生在考场内不得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
4.考生待考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要按工作人员的安排依序参加考试,考试完毕应安静的离开考场。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参加考试。
5.禁止携带手机、相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否则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6.评委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评分。考试过程中,如评委组认为考生的表演或表现内容已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据,主评委可提前叫停结束考试。
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声乐、器乐、舞蹈、主持与播音类考生须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