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考生体检结果为非正常的体检项目,统一由主检医师进行复核,并对复核结果负责。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要及时进行专项复查,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对市(县)无法解决的体检争议,要及时提交省招办协调终检医院进行复检。
要认真落实考生签字确认制度,县(市、区)招办指定专人负责,并逐一核查,确保每个考生了解体检结论异常对填报志愿及录取的影响,认可体检结论,并在体检确认表上签字。
对因病或其他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考生要认真进行登记,安排时间及时通知本人参加补检。对体检结论为“学校可不予录取”的,要逐一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由市(县、区)招办主任逐级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复核表见附件),随体检数据盘报省招办。
体检期间,省招办将组织人员适时进行检查督导。
附件: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学校可不予录取”结论复核表(略)
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切实做好复检复核和信息确认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