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和中学要主动加强正面宣传,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访查询、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要联合工商、物价等部门,对中介机构收取高价填报志愿咨询费、面试辅导费等进行治理。把握舆论导向,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规范新闻报道,不宣传炒作所谓“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加强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招生诈骗等有害信息传播。适时开展招生欺诈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招生考试和录取期间,各地和高校要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访,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按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附件: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4月27日
2018年河南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和服务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