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进优秀人才子女”的材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审查确认。
2.“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的材料由省民政厅负责审查确认。
3.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教育处负责审核确认“中职生”(含在省外学校毕业的“中职生”)的学籍情况。
4.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审核确认“省外借读生”借读情况。
5.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查本地区“异地高考”考生法定监护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6.各市县招生办指定专人做好残疾考生信息采集、报送工作,于2017年12月30日前将《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花名册》报送至省考试局,并提早对有意向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进行摸底排查。
7.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报考资格的审查,由各有关市县招生办公室根据公安部门对考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审查的结果、考生学籍材料进行审查确认。
2018年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他材料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