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教育局要依据《海南省教育厅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办法》(琼教〔2015〕14号)精神,认真审查高考加分材料,对有疑义的材料要深入调查核实,确保高考加分资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将考生提交的申请享受政策照顾加分、优先录取材料分类、整理后于2017年12月30日前上送省考试局,并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享受政策照顾加分和优先录取等有关材料,在报名系统上传考生的有关特征信息。省考试局要及时将市县提交的有关材料分类整理汇总提交给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对台工作办公室、省民政厅、省军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和职业教育与教育处等相关单位,由各有关单位对考生的加分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市县教育局要依据考生户口材料中的本人及监护人户口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入户的时间、学籍材料中考生毕业的学校,确认户口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市县的汉族考生是否符合“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汉族考生”的加分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审核通过名单,并将确认的考生名单造册加盖招生办公章后报省考试局备案。
省考试局应在2018年3月15日后在网上分批公示考生加分的审查结果。
2018年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加分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