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招生院校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各招生院校要严格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严防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行为。
要主动协调教育、公安等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招生院校要认真核验每位考生的学历、学籍和在校实际就读情况;对有我省户籍的省外中职学校毕业的应届生,还要重点核实本省户籍信息是否真实。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我省高职对口单独招生报考条件,对每位考生准确做出报考审查结论,经审查人、招生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加盖学校公章后,规范整理成册,以备查验。
要落实好报考资格审查公示制度。各招生院校在完成资格审查确认工作后,需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户口所在地、就读或毕业学校以及举报电话等(公示样表见附件2)。公示期间,各招生院校要主动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受理考生投诉举报。
2018年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报名资格的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