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章程制订
高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规定,认真制定招生章程,并经法定代表人审定和签字。章程内容必须合法规范、真实准确、表述清晰,不得虚假夸大、模糊表述。
(二)规范章程发布
法定代表人审签后的招生章程,经主管部门核定后方可向社会发布,一经核定和发布,高校不得擅自更改内容,制作的招生简章和其他宣传材料的内容必须与核定招生章程的内容相一致。高校在官方网站公布招生章程的同时,必须按照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章程核定时间
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核定仍通过“河南省学历教育招生章程核定系统”进行。各高校务必于2018年2月7日前上传招生章程待核定材料,逾期不予受理。2018年2月11日前我厅集中时间审核报送的章程材料,并及时向社会发布,3月6日至8日集中办理纸质核定手续。
2018年河南省教育厅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院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