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省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含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下同)无特殊情况者应参加。其中,以开设医学、教育、公安与司法等国控专业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可以自主确定是否参加;办学(包括联合办学)或2017年招生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尚未解决或整改不到位者,以及批准新设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但尚不具备招生条件者,不得参加。
(2)截止到2017年尚未有本科毕业生的新设、升格普通本科高校以及新更名、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可申请参加。其他本科高校在2017年的范围内不再扩大,公办本科高校无特殊情况者不再参加。
(3)报送工作方案。符合条件高校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应包括领导机构及成员、任务分工及责任人、单招专业、单招总计划、命题和考试、单招费用总预算等内容)于2018年3月6日前报我厅,电子文档发送至hndzks@***。本科高校除报送上述材料外,须报送书面申请。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高校名单确定后,我厅将另文公布。
2018年河南省教育厅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院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