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1.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12000元。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2.申请方式
所有参军入伍的高校学生必须上网登记报名(网址:http://zbbm.***.cn或http://zbbm.***),填写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或《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办理相应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或学费资助申请。
答案来源于:2018年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2018年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