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8年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018年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介绍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2 00:57:00 解决时间:2020-02-28 04:01

满意答案

(十四)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自2011年起,我省对我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学生实施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每年10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可于当年申请贷款代偿,11月1日以后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在下年度申请代偿。

1.资助标准

①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高不超过本专科生8000元、研究生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以上高代偿金额的,按照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

②在校期间助学贷款的利息已由省、市财政代偿的,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财政只代偿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如利息没有代偿的,先由毕业生垫付,任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财政一次性补偿给毕业生。毕业后到本金全部偿还之前的利息由学生自行负担。

③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2.申请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③毕业时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考核合格。

3.审批发放

①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3年后,由就业单位县级主管部门在学生代偿申请表上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照有关通知时间要求交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县、市、省三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逐级审核后,确定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学生名单,并以此为根据向省财政厅报送资金需求,同时将有关审批文件和名单上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

②我省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高校毕业生采取服务期满,一次性代偿的办法。即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一次性代偿资助完毕,并由获得代偿资助的学生向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一次性偿还剩余本息,代偿资金发放到账前,学生应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规定按期履行到期本息的偿付义务,如未及时偿还,造成的违约后果由学生自负。

③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资助中心提出的需求,审核后对各市下达省级代偿资金和代偿学生名单。各市、县财政局按照确定的代偿名单将代偿资金一次性存入毕业生本人的银行卡中。

答案来源于:2018年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2-28 04:01

类似问题答案

2018年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十四)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自2011年起,我省对我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学生实施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偿。每年10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可于当年申请贷款代偿,11月1日以后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在下年度申(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高等学校学生直接招收士官国家资助
(十六)高等学校学生直接招收士官国家资助从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的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1.资助标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含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十五)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1.资助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对象
1.资助对象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答案来源于:2018年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介绍(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雨露计划”助学补助
(三)“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根据《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规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程序和补助额度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21号)规定,从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享受条件
1.享受条件录取为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的学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六年以上。新招收的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也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公费师范生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答案来源于:2018年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介绍(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住宿费
(三)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住宿费根据《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要求,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以及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的普通高中住宿费。答案来源于:2018年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介绍(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