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高考招生的有机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职院校要充分认识到单招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1.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1)省教育厅有关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当年单招工作文件,组织统筹和监管好全省单招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2)省教育考试院制定当年单招操作性文件,加强对单招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的指导和监管。要组织各市州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根据湖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重点加强对外省户籍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标准和要求,切实指导和督促各高职院校做好考务培训工作,确保单招考试平稳顺利。
(3)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要组织做好辖区内单招政策宣传解释、单招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单招过程监管和有关协调配合工作。
(4)各高职院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学校招生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①要建立和完善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单招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对单招各环节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校级统筹。对于单招计划安排、方案制定、考试组织等重大事项,须经过单招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决定。②要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单招考试录取期间突发的有组织替考作弊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报告。③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研究确定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工作方案要重点细化选拔测试中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部门在考试报名、命题、组考、阅卷、录取、监督等各环节中的工作责任,要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切实落实单招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④招生简章要明确本校简介、报考条件、单招计划及专业(含分专业单招计划)、考试办法、考试地点、录取规则、日程和时间安排、咨询方式、收费标准、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表述要准确、规范、清晰,避免产生歧义或误导考生。
2.认真落实招生纪律。各高职院校要坚决执行教育部和我省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招生录取“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要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各高职院校须将考生报名材料、考试材料(含考试试卷、组考方案、考试工作人员和考官名单等材料)、录取材料等资料予以保存以备复查。各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关键环节工作要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单招工作结束后,各高职院校要及时做好单招工作总结,并于5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3.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各高职院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履行好单招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开单招各环节中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信息主要包括:招生政策、招生简章、单招方案、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含单招计划总数、分专业计划数和各类别录取比例)、考试成绩、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查处结果等,招生学校如专业计划有调整的,必须事先向社会公布。
4.切实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各高职院校要认真梳理单招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点,针对单招考试期间人员大规模聚集的特点,制定和完善有效的应急预案。单招考试期间,学校要统筹组织好招生、教务、后勤服务、医疗卫生、安全保卫等部门,各司其职,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要组织专门人员为考生和送考家长提供人性化服务,免费提供饮用水、休息场所等。对于提供食宿服务的,要确保食品安全和住宿场所人身财产安全。各高职院校要将本校单招考试有关工作情况及时向当地教育、公安、考试招生等部门报备,加强沟通协调,争取这些部门的协助和支持,确保单招考试安全、平稳有序。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快速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同时须立即报属地政府(部门、行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不得谎报、延报和瞒报。
5.严肃查处单招违规行为。(1)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将加强对单招工作的巡视督查,单招期间或单招结束后将组织专家组赴有关高职院校开展专项抽查,重点查处违规组织外省户籍生源、考试不规范、招生和录取不公平,以及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2)根据国家规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各地各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学校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报请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违纪作弊的考生名单要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的规定进行处理。(3)建立违规违纪学校黑名单制度,对出现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视情节给予违规违纪学校黄牌警告、缩减单招规模、取消单招资格的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高职院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制定本校2018年单招简章和单招工作方案,于2018年3月7日前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经学生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在学校网站和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对外公布。未经审核对外公布单招简章和方案的,或者未公布审核后的单招简章和方案的,视为招生违纪行为,予以严肃查处。(联系人:陈衡,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4714915,电子邮箱:@***)。
请各市州教育(体)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2月11日
答案来源于:2018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通知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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