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提出的“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确定2018年的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规模与2017年保持大体相当。具体要求如下:
(1)高等职业院校在确保实现本校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主要包括:单独考试招生、对口招生、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成为本校专科阶段招生主渠道(达到50%)的前提下,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自主确定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2)新升格普通本科高校以及新更名、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从批准本科招生或更名、转设的当年起,原则上按照40%、30%、20%逐年依次递减的比例,以2017年度本校专科招生计划总数为计算基数,确定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上限。
(3)高校单独招生计划经我厅审定后,于2018年3月6日至9日报省招办,并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由高校根据专业培养能力自主确定。
2018年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