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如下材料提交(或以EMS形式邮寄,邮寄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至我校研究生院考务办公室(原件及学历学位等验证材料在复试前审核):
1.《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考生单位签署报考意见一栏可不签署);
3.两份专家推荐书(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7.硕士学位论文;
8.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9.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行政职务证明、现工作岗位证明、职称证明、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所有证明须加盖人事部门章;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考生若未按时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本次报名无效,将不予安排考试。
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以假证明、假学位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招收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交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