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比例: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的比例为3:1。复试名单根据招生计划从各方向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总成绩核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总分为300分)+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考生的复试成绩取复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
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招收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招考工作通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