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7﹞137号)的基础上,根据我校体育专业教学现状和学校运动竞赛队的实际需要,按下述原则择优录取。
1、考生必须在国家体育总局开发的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体育招生考试管理系统或“体教联盟APP”中报名、缴费且通过资格审核。
2、考生按要求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40分。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不低于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课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在遵循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各项目报考情况确定分项目招生计划,项目之间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
4、我校根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各项目分男女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5、我校田径项目分田赛和径赛两类,分类分男女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足球项目守门员录取人数男女各不超过1人;排球自由人录取人数不超过排球项目录取总人数的30%。
6、凡是发现在运动员资格审核及考试过程中有作弊或违纪行为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8年海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