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自愿)、开户及扣款授权书(详见附件)。
2.个人纸质档案:
要求自带纸质档案省份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所在市、县(地区)招生办领取纸质档案,档案袋必须密封且骑缝加盖密封单位公章,否则该档案作废。入学报到后由所在学院统一收取,学院集中后统一交给学校档案馆。
要求邮寄纸质档案省份的考生所在学校通过机要或邮政EMS统一邮寄至招生就业处,请在学生档案袋封面上方注明:录取学院及专业(类)。详细邮寄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招生就业处,邮编:571158,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898-65888710。
3.户口迁移证:除海口市户口的新生外,所有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海南师范大学。新生个人户口迁移手续必须在入学当年内申请办理,超过规定时限不再受理。
户口迁移的新生须自带户口迁移证(不得邮寄)到校报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给学校保卫处。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入地址按录取专业所在的校区地址进行填写:
(1)龙昆南校区迁入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
(2)桂林洋校区迁入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海南师范大学。
本人《户口迁移证》姓名与录取通知书姓名必须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必须填写籍贯和出生地(籍贯和出生地必须具体到市或县)、出生年月日、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注明本人身份证号、身高、血型,《户口迁移证》右下角必须加盖公安派出所公章,《户口迁移证》涂改无效。
请按以下顺序准备好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右上角须张贴本人2张一寸免冠照片)、户口迁移证原件(证上注明身份证号、身高、血型)、身份证复印件1份。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为A4打印纸。
新生入学后办理个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明、护照等业务可向海南师范大学保卫处户籍管理科咨询。
4.党团组织关系:报到时,请将党、团组织关系和1张免冠正面一寸半身相片交所在学院。
5.开户及扣款授权书:新生到校后,请将填好的开户及扣款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一起交给所在学院辅导员,由学院转交财务处。
2018年海南师范大学普通新生入学报到时需随带的相关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