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综合成绩计算如下:
综合成绩=(业务课一成绩*70%+业务科课二成绩*30%)*40%+复试成绩*60%
复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综合成绩计算如下:
综合成绩=(业务课一成绩*70%+业务科课二成绩*30%)*40%+复试成绩*60%
1.代表性论文和著作(限3项)
论文所发表刊物级别确定(同一篇论文按高级别算分,不重复计算)。发表论文要求考生为第一作者,或攻读硕士期间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录用论文不予考虑。著作要求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表1:论文著作计分表
期刊或著作分数一级权威期刊、SSCI期刊10二级权威期刊8EI源期刊、CSSCI源期刊5全国中文核心期刊3CN1著作5
论文所发表刊物级别确定(同一篇论文按高级别算分,不重复计算)。发表论文要求考生为第一作者,或攻读硕士期间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录用论文不予考虑。著作要求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表1:论文著作计分表
期刊或著作分数一级权威期刊、SSCI期刊10二级权威期刊8EI源期刊、CSSCI源期刊5全国中文核心期刊3CN1著作5
2.代表性成果获奖(限3项)
国家级一等奖,前3名计分,分值分别是10、9、8;二等奖,前2名计分分别是9、8。
省部级一等奖,前3名计分,分别是9、8、7;二等奖,前2名计分,分别是8、7;三等奖,前2名计分,分别是5、3。
市厅级一等奖,前2名计分,分别是3、1。
国家级一等奖,前3名计分,分值分别是10、9、8;二等奖,前2名计分分别是9、8。
省部级一等奖,前3名计分,分别是9、8、7;二等奖,前2名计分,分别是8、7;三等奖,前2名计分,分别是5、3。
市厅级一等奖,前2名计分,分别是3、1。
3.课题研究(限3项)
考生主持的项目,通过相应鉴定或结题的按规定分数计算得分,详见表2。
表2:课题研究计分
级别分数1国家级项目102省部级项目83市厅级项目2
考生主持的项目,通过相应鉴定或结题的按规定分数计算得分,详见表2。
表2:课题研究计分
级别分数1国家级项目102省部级项目83市厅级项目2
2018年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研究选题计划。说明如考取教育博士,拟选择的教育博士论文的研究选题及相关计划,包括:选题名称、选题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总篇幅不少于3000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