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名单确定后由各学院公示,并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具体事宜考生可与相关学院联系。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天。
3.有关招生政策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4.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所在二级招生单位提出,二级招生单位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二级招生单位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5月15日
附件1: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2: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招生方式、计划、专业、导师、考试科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