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作风正派,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2.报考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为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请于报考资格审查表中注明此项内容)
3.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专职辅导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满3年。
4.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报考辅导员专项计划)。
5.身体和心理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有2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7.现役军人必须有所在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意见方能报考。
8.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