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奖学金申请者必须在被我校录取后,才具备参与奖学金评选的资格。
寄送申请材料:请将以下材料在2016年5月10日前寄达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管理科办公室。(通讯地址:中国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留学生公寓留学生管理科;邮编:510631;电话:+86(20)85210057)
申请材料清单:
(1)填写《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年度度申请表(二)》(中文或英文填写);
(2) 登录我校国际学生入学在线申请页面注册申请并打印报名表。
网址:http;//istudy.***.cn
(3)经过公证的高学历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本科专业申请者须提供本人所在国高级中学(含)以上毕业证书;
(4)毕业学校确认的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5)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两名推荐人提供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本科专业申请者须提供所毕业高级中学的校长和1名教师的推荐信,高级中学以上学历申请者应提供院毕业学校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硕士研究生专业申请者,应当提供学士阶段教育期间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博士研究生专业申请者,应当提供硕士阶段教育期间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7)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以及2张其它作品的光盘;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n/laihua或http://www.***下载,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9)HSK5级的成绩报告
(10)有效护照的复印件
注:请按上述顺序将所有申请材料在左上角装订成册(一式两册)。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予返还。
★申请者应保持电话或手机畅通并定期查收邮箱信件,我办将根据实际情况与申请者保持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