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型硕士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分配到各二级招生单位,再由各二级招生单位下拨到各学科专业。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根据导师数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生师比、就业率、今年上线人数、往年招生人数等因素,分配到各学科专业。
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后,未经研究生院批准,各二级招生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分专业计划。个别专业确有特殊原因需调整计划的,二级招生单位应书面报研究生院审批,经批准后可适当进行调整。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招生计划另行下拨。
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各二级招生单位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时,初试公共课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