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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华南师范大学港澳台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报考方式

2018年华南师范大学港澳台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方式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8 04:37:00 解决时间:2018-12-14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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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报考方式

1.报考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地区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3.报考点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4.报名办法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幷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幷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幷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请查看报考点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有效身份证件;

③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幷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凡报考我校130400美术学专业的考生,须到我校石牌校区招生考试处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幷参加考试。(联系电话020-85213863)

5.初试

考生一律须参加教育部组织、华南师范大学自主命题的考试,对符合录取条件者由我校复试后择优录取。

考试时间: 2018年4月14日至1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超过3个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5日9:00-15:00进行

考试科目:港澳台地区考生共考三门:英语和两门专业课(详见“五、招生专业”)

6.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递交招生单位。

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

7、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初试及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新生于2018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招生单位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2-14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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