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单科分50分、三科总分200分。
经济学:单科分50分、三科总分180分。
法学(不含两课教师计划、辅导员计划):
单科分50分、三科总分195分。
教育学:单科分50分、三科总分195分。
教育技术学:单科分50分、三科总分195分。
心理学:单科分50分、三科总分195分。
体育学:单科分45分、三科总分195分。
文学:单科分50分、三科总分200分。
历史学:单科分45分、三科总分200分。
管理学:单科分50分、三科总分200分。
理学:单科分40分、三科总分170分。
工学:单科分40分、三科总分170分。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两课教师计划):
单科分50分、三科总分195分。
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计划):单科分50分、三科总分210分。
教育博士:单科分50分、三科总分190分。
复试名单的确定原则必须与招生目录中招生计划的公布原则保持一致。如招生计划按照一级学科公布的,复试名单也必须按照一级学科上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至低依次确定。差额比例不超过1:2。复试考生数=(招生计划数-硕博连读数-“申请-审核”制拟录取数)×差额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