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工作应在学生本人自愿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的前提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评定小组,负责本班城市贫困学生免学费的评定工作。评定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评定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需拍照留存备查)
2、评定过程应该公开、透明,不得徇私舞弊。评定结果及时上报学院,班主任、评定小组成员应全体签名并且及时在班级进行公示。对评定过程、评定结果要拍照或摄像,名单和照片电子档均要求在系部汇总后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前,系里应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审核。
3、资助中心汇总后先向全院师生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有投诉的应复查相关情况。
4、学院会议审定。
2018年湖南省郴州技术学院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城市贫困学生免学费的评定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