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 实行监督巡视制度。
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
4. 实行复议制度。
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监督举报电话:0731-84618111(研究生招生办 12教406)
0731-84618683(校纪委监察处 行政楼103)。
2018年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及要求应届考生所需携带的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