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茶艺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茶艺师工作2年及以上。
2.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茶艺师(专业)毕业生,取得茶艺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茶艺师工作满2年以上的。
3.持有茶艺师四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生产一线茶艺师工作1年及以上入读技师学院或高等职业学院(学制三年)的毕业生。
4.连续从事茶艺师工作8年及以上,取得茶艺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经茶艺师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茶艺师2年及以上。
6.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茶艺师工作的人员。
7.参加以高级职业标准设置的国际级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十名获奖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地级市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8.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者。
9.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并获省技术革新三等奖、地级以上市技术革新二等奖以上者。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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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艺师 | 青岛供销中等专业学校 | -- | -- |
茶艺师 | 湖南培源职业学校 | -- | -- |
茶艺师(初级) | 苏州五二六技工学校 | -- | -- |
制茶工艺与茶艺师 | 临沧市技工学校 | 3 | -- |
农副产品加工(制茶与茶艺师) | 临沧市技工学校 | 3 | -- |